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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 郁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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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 郁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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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劉承慶律師分享「著作權法及相關案例介紹」。

產創總中心於8日舉辦本學年度智財沙龍系列講座壓軸場,特邀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劉承慶律師分享「著作權法及相關案例介紹」,透過熱門新聞、網路爭議事件、AI流行議題,帶領聽眾以實務案例探討著作權法的奧秘,強化與會師生對著作權法之認識。

透視社會案例 搭建著作權法基礎功

劉承慶首先說明著作權法本質為保護人類智慧活動的成果,現行法律規範保護的著作屬性為「人類的文藝性創作」,涵蓋語文,戲劇舞蹈,音樂等十種表現形態。眼鏡、衣服等設計生產以用來發揮特定功效的實用性物件,與非人類的創作皆不在保護範疇之內。以長榮海運阻斷蘇伊士運河航道通行的事件為例,當時擱淺照片席捲網路各大平臺,由於照片來源是人造衛星自動拍攝,因此大量的轉發、截圖皆為合法行為。劉承慶進一步補充,凡是自動偵測裝置拍攝的影像或照片,舉凡行車紀錄器、監視器之錄像,皆不屬於著作之列。

劉承慶追溯著作權立法根源,指出法律本質為鼓勵大眾自由創作,故產生僅保護「表達」,不保護「思想」的原則劃定。表達指創作者運用創作工具、形式,供他人視聽的具體作品;思想則指創作理念、情感主題等抽象概念。劉承慶舉台南藝術節主視覺「OK」logo抄襲英國視覺作品的案例,其爭議關鍵在於兩張圖的線條輪廓完全一致,明顯侵害他人的創作成果。另曾經引發轟動的「膠帶黏香蕉」藝術創作,香蕉、膠帶皆是日常生活常見物品,創作手法也屬思想概念,因此後起的模仿風潮並無侵權疑慮。

著作權有存續期規範,劉承慶解釋,著作權法從保護創作者作為出發點,既保障創作者在世期間的權利,並可於身亡後在一定期限內庇蔭後代同享權利。依照著作人與著作性質,各有不同保護期間規定。而著作財產權過期後即進入公共領域,成為人類共同的文明資產。

劉承慶律師以豐富實例介紹著作權法相關概念。

數位科技崛起 著作權法面臨新挑戰

數位科技演進也帶動著作權的新興討論。劉承慶表示,現今許多實體著作會轉換成數位形式記錄、保存與傳播,將著作數位化,本身即構成「重製」行為。以此延伸思考,下載影音、轉發貼文等普遍的網路活動,皆與著作權法的「重製權」與「公開傳輸」息息相關。劉承慶舉例,網拍業者轉載他人美食圖片作為個人產品介紹、Youtuber剪輯上映電影發布個人心得影片,皆是網路使用者常見的侵權形式。劉承慶也提供建議,分享文章可以採用「連結」分享以規避侵權問題,但若該頁面內容為盜版,則可能構成幫助侵權行為。

劉承慶進一步指出人工智慧(AI)以真亂真的特性為人類生活帶來全新挑戰。2022年一幅由AI生成算圖工具Midjourney完成的畫作奪得世界大獎,被強烈指控為作弊的事件,再度使AI涉及的法律與道德議題浮上檯面。劉承慶表示,目前國際共識認為由人類下指令、AI生成的作品,非屬人類智慧創作,不在著作權法保護範圍內。而歌手孫燕姿遭網友使用AI技術進行翻唱的事件,不僅可能侵害著作權,劉承慶剖析,聲音好比人獨特的聽覺肖像,利用AI模仿明星聲音,亦可能存在侵害該歌手之人格權。

新技術向前邁進,同時也刺激著作權的變化與發展。劉承慶最後提醒,在法律目前尚不承認AI有著作權的現況下,創作者應盡可能負責前端原創性的工作,由AI輔助修飾與加工,同時妥善記錄AI創作與人類創作的範疇,以確保個人原創部分受著作權法完整保障。

劉承慶帶來精彩演講,在場聽眾獲益良多。

發行:產創總中心
撰文:蘇郁淳
編輯:產創總中心
圖片:產創總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