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
張 弘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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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 弘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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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函轉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「112年度研發服務平台亮點成果獎」申請時間自 112 年 3 月 1 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112 年 1 月 31 日 國研營字第 1120100364 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於旨揭申請期間,於線上申請系統 (https://narlraaward.stpi.narl.org.tw)完成申請作業,逾期或資料不齊,均不予受理。
三、亮點成果應為 109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使用該院研發平台所獲之重大成果。
四、請依該院規定填具申請表,並檢附相關資料,敘明使用該院研發平台所獲重大成果之具體內容,例如:重要國際學術論文、國內外專利、技術移轉、科技服務成果、獎項或其他具體事實等佐證資料。
五、相關表單請參閱該院線上申請系統/資源下載 (https://narlraaward.stpi.narl.org.tw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