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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 軒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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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 軒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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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撰文:楊軒妮 / 編輯:張弘諺/發行:產創總中心)

本年度(112學年度)第二學期「智慧財產權沙龍系列講座」 第一場,產學營運暨創新育成總中心(下稱產創總中心)跳脫傳統嚴肅且制式的智慧財產權議題分享形式,特別邀請曾獲政大金旋獎第27屆重對唱組第一名、成團超過十年的二重唱雙胞胎姊妹「依錚依靜」,透過音樂分享會的形式,穿插介紹著作權法的相關概念,提醒音樂創作、歌曲使用,在智慧財產權上應注意的眉眉角角。

依錚依靜以歌曲〈臨在〉開場,分享與政大緣分的開始。當時在台南讀大學的依錚,為了準備政大金旋獎,從台南搭復興號上來台北找依靜練習,榮獲第27屆重唱組第一名。之後依靜又在盧廣仲吉他大賽中喜獲冠軍,擔任過盧廣仲、張懸、法蘭等人的吉他手,正式展開了「依錚依靜」的音樂生涯。

在演唱了歌曲〈和我在一起〉、〈陣雨之間〉後,依錚依靜與我們分享一首歌的製作是很隨機、包含多種可能性的,可能先有詞,也可能先有曲,有可能兩者同時發生,著作權歸屬就在這其中去協調拆分比例。依錚依靜現場表演一段他們的日常創作過程,由依靜刷著吉他和弦、依錚哼著旋律,「此時這首曲子的著作權屬於兩個人。」依靜說。

語畢,依靜帶到下一個著作權問題:「若聽到背景音樂,有了作曲靈感,背景音樂創作者算是作曲者嗎?」依錚回應:「背景音樂創作者算是作曲者,只是在著作權的分配比例,需要去協調拆分。」

而詞曲做完,需找到信任的製作人、鋼琴手、貝斯手等,一起討論編曲和製作,錄製作品、上架平台。若想保有主導權,需爭取共同製作人,接著進入錄音階段,可以進錄音室,也可以「宅錄」,亦即在家錄。

依錚依靜接著演唱〈心靈感應〉、〈在森林的你〉及〈有人在家嗎〉。依錚依靜表示,心靈感應不只存在雙胞胎之間,其實一切萬物都有訊息想跟我們說。

有了依錚依靜對著作權的簡單介紹,智財專員張弘諺再為我們詳細解說音樂著作權之分類與歸屬。張弘諺說明,「音樂著作」是指包括曲譜、歌詞等等的創作;「錄音著作」是指表現系列聲音而能附著於任何媒介物上之著作,例如CD就是常見的錄音著作附著的媒介。而與音樂著作與錄音著作之著作財產權,又以公開播送權、公開演出權、公開傳輸權、重製權等最為重要。

那麼,要在影片當中加入某首歌,要如何避免侵害著作權法呢?張弘諺說明,由自己演唱既有歌曲可能侵害音樂著作;若使用歌手演唱版本則不只會侵害音樂著作,亦可能侵害錄音著作。然而,要一一取得作詞、作曲者、歌手、唱片公司的授權實則不易,因此台灣目前有「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」,即著作財產權人(公開播送、演出、傳輸)將權利交給集管團體後,由集管團體向利用人授權、收費後,再將所收到的報酬,分配給該著作財產權人。

觀眾問及,改歌詞是否會侵權?依錚依靜表示,若要公開分享,需取得作詞人的授權。張弘諺分享,著作權是為了保護著作權人,但為了讓著作得以流通,法律有規定得以合理使用之範圍。在曲完全沒變的情況下,直接改歌詞或許無法主張合理使用之抗辯。

至於依錚依靜的行銷策略,他們表示過去授權給《風和日麗》,讓其透過免費聆聽的方式宣傳,現在則是拿實體光碟,直接授權給熟悉的店家,讓他們能在店裡播放。「就算聽眾沒那麼人,但仍依自己模式創作,相信總會遇到頻率對的人。」依錚依靜說。

最後,依錚依靜為我們帶來第二張專輯的同名歌曲〈謎樣的花〉,告訴總是覺得自己不夠好的人們,不論是否盛開,現在的自己,就是可以與他人分享的、最美好的狀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