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政治大學產學合作計畫流程

1

初期合作洽談


雙方對於共同合作有想法,尚待會議討論。

(1) 若希望對方就會議中之機密資訊保密,可請個人簽署 1_會議保密切結書(會議當下即可完成簽署)

(2)雙方亦可簽訂 2_產學合作保密合約書(須經雙方用印,校內並須填寫用印申請單)

(3)就雙方初步合作意願可簽署 3_產學合作合作意向書 。(非必要)

2

合作類型選擇

企業

經雙方討論後,公司所需之技術目前尚未開發或驗證,可簽署 4_產學合作合約書 。

  若學校已有公司所需技術,可進行技術移轉。

若學校已有公司所需之專利,可進行專利授權。

企業與國科會

本校與企業間之合作合約,請依是否有「先期技轉金」區分:

l   有先期技轉金: 5_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合約書_適用國科會補助無先期技轉金版

l   無先期技轉金: 6_國科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先期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

企業其他部會

依各部會約定之範本擬定。

3

雙方議約流程

使用本校合約範本:

1.  將本校合約範本填入必要資訊後請公司審閱。如有修正意見,請明白標示。

2.  雙方確認合約內容無誤後,請計畫主持人申請本校用印。(用印申請單

3.  本校用印完後寄交合作廠商用印。


 使用他方所提供之合約:

1.  雙方確認合約內容無誤後,請計畫主持人申請本校用印。(用印申請單

2.  本校用印完後寄交合作廠商用印。

聯絡窗口:產學合作專員-王恬恬,校內分機:69306133227@nccu.edu.tw 

    最近修訂
    2024-09-12 16:14: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