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檢附下列文件:
- 公用清冊或結報單
- 支出憑證黏存單
- 發票或個人領據
- 說明文件:
- 外文翻譯或潤稿費:請說明字數,若用特別標準計算須提供說明,並經計畫主持人簽名或蓋章
(規定請詳 主計室 → 法令規章→ 校內規定 → 國立政治大學譯稿及學術外文改稿潤稿費支給標準) - 稿費:請說明字數,若用特別標準計算須提供說明,並經計畫主持人簽名或蓋章
(規定請詳 主計室 → 法令規章→ 校內規定 → 國立政治大學執行各項支出注意事項之第53項次) - 維修費:檢附維修單
- 外文翻譯或潤稿費:請說明字數,若用特別標準計算須提供說明,並經計畫主持人簽名或蓋章
- 單張單據代墊超過$1萬元,須說明原因,並經計畫主持人簽名或蓋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