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

蘇 郁淳

分享文章:

歡迎訂閱
《政大產創總中心 電子報》

即時接收本中心最新活動訊息及專題報導

訂閱服務確認

已發送 Email 驗證信給你,請點擊信件連結以完成訂閱程序

訂閱失敗

暫時無法接受訂閱,請稍候重新嘗試

Author

蘇 郁淳

Share

蔡孟翰律師從時下熱議的政治候選人論文風波出發,分享論文與著作權議題

【產創總中心】(文/蘇郁淳)

本校產創總中心舉辦之智慧沙龍系列講座,於10月27日迎來最終場。邀請現任職於「法律白話文運動」資深編輯的蔡孟翰律師,主講「想出來選就不可不知的著作權——談論文與抄襲」。

每到選舉期間,公職候選人的學位論文便成為大眾審視目標,抄襲風波席捲新聞版面。本次蔡孟翰律師特別針對與校園師生密切相關的論文議題,廣談做研究、寫論文須知的著作權規範,俾利師生們行走學術場域,與違法保持距離。

什麼是抄襲?著作權中的「重製」與「改作」

「抄襲」在著作權中的概念類比「重製」與「改作」,也就是在曾「接觸」原著作的情況下,創作出「實質相似」的作品,且缺乏個人創作色彩。如江孟芝設計師的「石虎列車彩繪」事件,便是著名的改作侵權案例。著作權法規定重製與改作權屬於著作人,取用必須經過著作人同意,否則便會違反著作權法,需面臨民刑事罰責。而在司法實務上,判斷是否構成抄襲,「接觸可能性」是主要關鍵,相較於「近似」與否能以肉眼識別,「接觸」較難舉證,因此只要證明有機會與原作接觸,法律可能就會認定有抄襲事實。

蔡孟翰指出,為了保障、鼓勵創作精神,著作權法另開「合理使用」的大門,規範出符合不須授權、在合理範圍內能使用他人著作的情形,而「研究」之需便是其中之一。因此,出於學術性、非營利之目的,在合理範疇內,便有權利取得、重製已公開發表的論文。但是,複印仍須符合「利用目的」、「著作性質」、「採用質量」、「市場影響力」四項合理使用的綜合判斷要件。

著作權與學術倫理的灰色地帶

學術倫理與著作權法規範,各有關注重點。在學術研究領域,要謹慎小心有些行為雖未觸法,卻踩到學術倫理紅線。舉例而言,像是教師將學生課堂報告重新撰寫成論文於期刊發表、決意引用他人已標明「研討會初稿,請勿引用」的論文,不夠尊重原作者意願。其他常見的不當研究行為包含「概念抄襲」與「自我抄襲」,蔡孟翰指出,由於著作權保障「表達」(expression)、不保障「思想」(idea),因此「竊取他人獨創見解,重新以自己的文字、圖表改寫詮釋」,如此搭便車行為雖然豁免於著作權法,卻是嚴重違反學術誠信,不可不慎。

引用與抄襲往往一線之隔,描述他人的研究論點卻未標明出處,即構成抄襲。蔡孟翰表示,「引用」務必須清楚註明來源,但引用內容量亦不可無限上綱,仍須符合「合理使用」原則,若幾乎原封不動引用整本論文的章節與內容,顯然超出合理使用範疇。

著作權法對於學術研究規範較為寬鬆,另有例外情形,如「翻譯」屬於改作,原則上應取得著作人授權,但若在研究論文中有明確引註,則可免於取得授權。

蔡孟翰律師引導聽眾討論「著作權」與「學術倫理」的界限

誰是著作人?相關人的權利問題須釐清

共同作者的著作權歸屬於誰?指導教授是否享有著作權?指導教授可以就學生的學位論文題目繼續深入研究嗎?

一篇論文之成形,多繫於眾人之助力,相關人的權利問題便須釐清。蔡孟翰一一指點迷津,著作權法關心著作若由兩人以上共同完成,能否分離利用各人的創作。意即,若能清楚區分各自撰寫章節,則章節作者即是著作權人。倘若分工不明確,文章基於共同討論、撰寫、修改而成,各自參與創作程度不明,若一方想要使用該著作,則須取得其他著作人授權同意。

指導教授若是對學生口頭指導,針對學生論文給予意見,再由學生行文字撰寫,則教授的指導屬「觀念」分享,未有創作色彩。也就是說,只要非關文字敘述等表達,僅是涉及思想的程度,便沒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,指導教授當然可以以學生學位論文為基礎,繼續深入研究。

題目一樣不犯法 公開學位論文是義務

論文題目在著作權法中不被認定為完整「著作」,因此使用與他人相同的著作名稱,但著作內容不同,並無侵害著作權的問題。蔡孟翰建議,命名者若自覺標題、名稱具有創意,則可申請獨佔效力較強的商標權,以保障自身權利。

學位論文之所以受到大眾檢視,與論文「公開發表」性質有高度關聯。著作權法對於學術研究鬆綁授權要求,同時亦基於公益目的訂定其他規範。蔡孟翰進一步說明,如「公開發表權」原屬著作人格權之一,著作人有權決定是否公開發表,但為使學術成果流通,著作權法另外規定「學位論文視同推定著作人同意公開發表其著作」。除非經學校同意,涉及機密事項、專利研究等,得依法不提供,否則,原則上學位論文可被廣為公開瀏覽、審查。

師生從事研究,撰寫、發表論文時,要特別留意著作權授權範圍、權利歸屬問題,釐清著作權與學術倫理須遵守的界限,以免因一時疏忽而「大意失學位」。

最後,產創五周年歡慶活動陸續推出,11月9日將於商學院一樓玉山廳,舉辦「研發成果如何落地成為產學合作生態圈」論壇;11月7日至11日,於行政大樓大廳設有產創生態圈策展。產創中心營運長鄭至甫誠摯邀請師生嘉賓撥冗蒞會,一同分享與傳承研發經驗,讓研發生態圈未來持續共生、共榮、共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