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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 郁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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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 郁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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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忠信助理教授,以其豐富實務經驗,分享製作數位教材著作權與合理使用

【產創總中心】(文/蘇郁淳)

隨著數位教學成為未來趨勢、開放式線上學習平台紛紛建置,所衍生的相關著作權法議題也浮上檯面。10月20日,本校產創中心舉辦第三場智慧沙龍系列講座,特邀深耕智財領域三十餘年的東吳大學法律系章忠信助理教授,分享「製作數位教材著作權與合理使用」,憑其豐富實務經驗,深入淺出地介紹著作權法制的基本理念,解惑教學現場的著作權疑難雜症。

從實體到雲端 線上教學牽涉利益重新分配

章忠信首先指出線上課程與實體課程的差異,實體教學有空間、單次性、容留人數等限制;線上課程則無遠弗屆,學生來自世界各地,閱聽人數與次數相對浮動,且只要不將影片下架,教學內容便能永久性的供大眾反覆瀏覽,若課程又牽涉到營利行為,利益分配便須重新衡量。從實體到雲端,教學場域的轉變與擴大,同時亦增加技術管理、授權等問題,因此釐清著作權法規範,養成智慧財產權意識,對於老師們進行線上教學有其必要性。

章忠信藉此強調,「著作權法並非保護著作權的法律,而是基於『利益重新分配』建立出的制度」。人類的創作發明初始為公有共享,科技發展後改變傳播渠道,個人創作能快速複製、散佈於各地,甚至取得經濟獲利。而社會進步仰賴人類彼此學習、分享創作發明,因此智慧財產權法制並非為了使創作人壟斷其智慧結晶,其立法核心精神,是為了兼顧著作人私權與社會公益的平衡。

「著作、著作物、著作權」大不同 有著作物未必有著作權

著作權法採「創作保護主義」,亦即著作人於創作完成時即取得著作權,也因此,只要非出於己作、非古人之作,要用他人作品,就須取得授權。另外,著作權法保護文字、圖、照片等客觀「表達」,不保護「概念」,運用至教學現場,若教師「照本」將他人教科書內容製成簡報,應取得授權;若是用自己的口語,傳達書中概念、或內化知識後自製成上課教材,不僅無需取得授權,教師亦享有著作權。

章忠信進一步分析「著作」、「著作物」與「著作權」的概念差異。章忠信指出,通常情況我們「只有著作物,而沒有著作權」,例如購入一本書,雖擁有物的所有權,但不能隨意複製內容。同理類推於教學現場,個人購買的CD、DVD,僅能自己閱聽,不能在未取得授權之下,於教室公開撥映。

著作權包含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。前者權利專屬於著作人本身,屬永久保護,如李白的作品不會因為過世而變成杜甫,他人也不能隨意竄改原作。後者內容複雜多元,其中「重製權」與「公開傳輸權」與數位教學較相關,涉及到的相關教學行為諸如將他人著作進行編輯、製作成簡報並放置網路公開。

章忠信補充,著作財產權存續期滿後,原則上任何人都可自由利用,但須注意法令的特殊規定,像是「原住民族傳統智慧保護條例」,原住民代代相傳的傳統智慧,如經過申請認定公告,就會取得專用權永久保護,因此課程中如果用到原住民元素時要特別注意。

 

章忠信助理教授列舉大量教學現場實例說明 在場聽眾收穫豐富

授權規範到哪裡? 權利歸屬宜妥善確認

章忠信細緻梳理著作人之認定方式,雖然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,但法律另有規定,若雙方間具有「職務關係」或「出資聘用關係」,原則上著作人歸受僱人,著作財產權歸僱主,雙方可另行以契約約定著作財產權的歸屬。

所謂職務關係,是指員工因職務需求、無論是僱主指定或積極主動所完成的著作。教師於課堂上設計的教材內容,具有多少使用權利?能否用於其他單位的課程?諸多細項的權利歸屬應妥善確認。章忠信另舉例,產學合作是產業與學校的簽約,教師為執行人,所以產學合作成果若有專利,發明人雖是老師,但專利申請權會歸屬於學校或產業,老師可以分潤專利之獲利,但老師未必是權利人。

現今教師授課教材來源廣泛,舉凡廠商提供的備課教材、資料庫、公開出版的紙本著作、網路圖文與影音等,各類型著作隨獲益方式、資源流通程度有不同授權規範。章忠信提醒,取用前宜考量權利人資料提供的用意,以網路影片而言,著作人上傳是為了鼓勵點閱增加營收,老師上課公開撥映,便會侵害原作者的商業利益。廠商提供的備課教材、教學資源,能否用於網路公開的線上課程?學校購置的資料庫,老師能否下載資料後複印給全班同學?教學牽涉到的各層面都須審慎以對、確保契約內容,且須注意依法約定不明,則推定為未授權。

數位教學三錦囊:提供鏈結、自行創作、己所不欲勿施於人

關於線上教學與著作權的辯證,尚有許多待解之處。章忠信拋出思考,有鑑於實際教學時,教師大多只使用教科書的部分章節,因此出版社以單張/章的授權可能,是未來值得深入探討的方向。

講座尾聲,章忠信總結,授權利用是基本原則,著作權法雖有為教學之需要可「合理使用」的保障,但線上與實體教學狀況不同,且司法機關對合理使用採個案事實認定,最佳解是使用時抱持「己所不欲,欲施於人」的同理心態。

而數位教學若要獲得自由安全之保證,章忠信提供具體建議,教師可以提供「鏈結」的方式取代公開撥映影片,讓同學自行點閱瀏覽,又或選擇「自行創作」最能避免違法風險。